结婚证信息与实际不符完全可更改 市民不用担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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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7:09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陈杰)本报连日刊发《更改结婚证错误要先离婚再结婚?》等报道后,4月12日柳州市民政局作出回应,该局专门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吕干事肯定本报“报道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群众做了一件好事”,同时希望通过本报向市民传递信息,结婚证上登载的信息如果与实际不符,完全可以更改过来,遇此问题的市民大可不用担心。
吕干事说,就今报的报道,她专门向自治区民政厅进行了咨询。她说,发生在结婚证上登载的信息与户口身份证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补领方式换证,把与实际不相符的内容更正,“只要明确是真的就可以办理,不能把人拒之门外。”吕说,办理的方法是,先由本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经过登记机关查档,确认非登记机关的错误后。本人便需要写一份声明,把造成登记信息与户口身份证不符的原因说清楚,而后把声明拿到户籍管理机关进行核实,证明是同一人,就可以了。 吕说,根据上级要求,婚姻档案是要保存80年,在原始的档案和结婚证上是不能作涂改的,与真实不符的档案仍然要保存;只是在登记人换证后,把后来提供的证明材料再放入档案中,证明该档案已作过变更。 之所以会造成报道中所说的“错误的结婚证改不了”的情况,吕说,因为过去这样的问题一直都有,但是该怎么办上级没有明确,所以在探讨这样的问题时,他们强调要“谨慎”,而各城区便统一口径,所以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发生在一两个城区。针对目前不少群众有类似的问题急需解决,吕表示,会很快把解决问题的办法通知6县4城区。 作者:陈杰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