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梦在枪声中破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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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1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旁听席上,被害人张军(化名)的妻子接到4岁的女儿丫丫奶声奶气的电话:“妈妈,我又得小红花了,替我告诉爸爸……” 被告席上,被告人正在狡辩:“我没参与杀人,咋认啊!” 父亲倒在枪声后
2004年1月28日21时许,黑色皇冠轿车、米色丰田轿车和白色面包车停靠在大东区东陵西路。 当40岁的张军路经此处时,十余名男青年分别从3辆车跳下,手拿砍刀、尖刀,甚至有3人拿着猎枪和军用手枪,冲向手无寸铁的张军。 头、肩、腿受了十余处的刀伤,双腿膝盖中枪的张军跪倒在地上。 “跃刚干的……”张军拨打妹妹的手机,说出了临终前惟一的话。 而此时,张军4岁的女儿丫丫正缠着妈妈,闹着说:“爸爸哪去了?还不回来给我讲故事!” 为“报复”引发凶案 刘跃刚,1961年出生,沈阳人,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00年减刑后刑满出狱。 原来,刘跃刚在2002年被人将腿部砍伤,经鉴定为重伤。他认为这是张军一手所为,故纠集孙成义、张国斌以及杨同强等十余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枪支和砍刀等凶器,准备“报复”张军。 案发后,刘跃刚、孙成义、张国斌3人被抓获,其他十余人在逃。 另据查明,刘跃刚在同月17日,携带枪支与同伙杨连斌蹿至和平区金三角酒店1711房间,采取持枪威逼的手段,抢走3位被害人总计1万余元现金。去年年底,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对刘跃刚等3人提起了公诉。 法庭上一人翻供 今年初,沈阳中院审理了这起“携枪复仇案”。法庭上,架着拐杖的刘跃刚面无表情。 “我没参与杀人,咋认啊!”刘跃刚完全推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孙成义、张国斌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时,坐在旁听席上张军的妻子接到女儿丫丫打来的电话,丫丫兴高采烈地说:“妈妈,我又得小红花了,替我告诉爸爸……” 张军的妻子忍着泪水,连声说:“好……乖……”出事后,她一直瞒着女儿,只是告诉孩子:“爸爸出国了,给丫丫挣钱买好吃的。” 三凶手均表示上诉 昨日,沈阳中院对这起“持刀复仇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刘跃刚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孙成义、张国斌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三被告人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万元,并对赔偿总额13万元负连带责任。 面对判决,三凶手均表示上诉。 此时,张军妻子的手机响起,“妈妈,丫丫想爸爸了,我不喝娃哈哈了,让爸爸回来吧。”电话那端的丫丫奶声奶气地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