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瓶山上,十佳法官二三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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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8:23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曹陆军 郭祚辉 石门县法院壶瓶山法庭庭长马晓光前不久被评为常德市十佳法官,他扎根山区执法为民的事迹被广为传播。 2004年1月12日,距法庭80公里的南北镇竹山村村民张某与妻子发生纠纷,双方亲友几
2004年2月8日,南坪镇鹰嘴尖村唐大娘状告自己的4个儿子不养老。为方便老人出庭,马晓光将2月26日的开庭地点定在南坪镇政府。法庭上,4个儿子都说自己家境困难,无力赡养老人。当晚,马晓光悄悄到附近村民家走访,了解真实情况。原来老人的4个儿子不养老,主要是媳妇们认为老人偏心而相互猜忌所致。马晓光就和他们分别单独谈话,4个儿子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答应第二天签订赡养协议。可第二天,4人都变了卦,并都突然“失踪”,马晓光只好无奈地返回。 6月21日下午,端午节前一天,马晓光得知4名被告已回家过节,便马上赶往南坪村,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终于使他们达成赡养协议。 剩头村的覃某在外打工时不幸摔伤,导致终身瘫痪。妻子没有抛弃他,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覃某认为愧对妻子,要求与妻子离婚,遭到拒绝。覃某于是悄悄托人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开了3次庭,覃某的妻子为了照顾他,死活不同意离婚。 这时,马晓光获知这样一个信息:当地有个单身汉杨某,生性老实,自覃某出事后,就一直默默地帮助他家干活,覃某的妻子对其印象不错。马晓光作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能不能将覃某的妻子和杨某组合成一个家庭,共同照顾覃某呢?经过多次做三方的工作,最后将此事办成,三方皆大欢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