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儿子私改产权,八旬老人房产成“共同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0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连日来,浦口区一位80岁的老人为了自己的一套房子伤透了脑筋。老人本来有一套自己名下的住房,不知道什么时候儿子没有经过老人的同意把产权变更成了他的名字。不久前,儿子媳妇离婚了,法院将此房按婚后共同财产处理,判定老人的儿子补偿前妻近3万块钱。老人想不通了,自己好好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别人的财产?

  辛苦一生买套房子

  王老先生今年80岁高龄了,家住浦口区。1996年的时候,单位福利分房,老人拿出自己的积蓄买下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产权证上也是老人的名字。房子买下后,老两口和小儿子王明住在一起。1998年,老伴突然离世,老人便和小儿子住在该房,日子也还过得去。2000年,小儿子要结婚了,因为房子比较小,老人决定搬出来住,把房子腾出来给儿子做新房用。就在同一栋楼的一楼,老人租下了单位的一个小房子住。

  儿子私自变更产权

  到了2003年的下半年,老人无意中发现,小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拿走了自己的产权证和土地证,那套房子已经变成了儿子名下的财产。老人说,搬家时自己是将这些证件一起带走的,什么时候被儿子拿走的自己也不知道。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老人的小儿子王明。电话里,王明告诉记者,他确实是没有通过老人的同意变更了房屋的产权。原来,王明有一个好朋友,该朋友的单位有一项政策,就是如果职工买房可以拿到相对比较可观的购房补贴和公积金,于是该朋友跟王明商量,假借买老人的房子,等拿到购房补贴后再把房子还回来。因为关系不错,王明便同意了。王明告诉记者,随后,他便到老人的房间找到了产权证和土地证交给了这位朋友。几个月后,该朋友说,反正你们是一家人,不如趁这个机会将产权变更到你的名下,还能省下一点费用。王明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离婚时成了共同财产

  知道房子成了儿子的财产后,老人尽管有点想法,但是很快也就过去了,毕竟,房子迟早还是孩子的。但是,问题还是跟着来了。今年3月份,儿媳妇突然提出要离婚,几经折腾,还是闹到了法院。很快,法院的判决下来了,小孩判给了媳妇,而原本是老人的那套房子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分配,房子归王明,但是王明必须补偿前妻3万元。这下老人闹心了,“我就想不通了,那是我的房子啊,怎么就成了他们的婚后共同财产了呢?”电话里老人问记者:“那房子真的成了他们的了?我还能追回这套原本就是我的房子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观点

  对于此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钱苏平律师表示,变更房屋产权时必须要经过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和签字认可,本案中,房地产管理部门违反法定程序,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注销新的房产证,把房屋产权重新变更到自己名下。对于王明来说,如果法院的判决尚未生效,王明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对财产部分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那么王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判决,理由同上。金陵晚报记者梁建恕(编辑云翔)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陈逸飞病逝
英国王储查尔斯婚礼
个人房贷提前还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生
漫画版《红楼梦》
网球大师杯官方站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多性伙伴个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