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后咋还要赔钱 原是车祸受害人事后伤情加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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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1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退休女教师被车撞倒后认为伤得不重,就与司机私了获得赔偿200元。回家路上,女教师疼痛加剧,经医院检查发现骨折了。司机认为已依法进行私了,坚决不同意再作赔偿。日前,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决司机还要支付1111.10元的赔偿金。 2004年5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南京市民朱先生驾车沿南京市平江府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将过马路的退休女教师傅女士碰倒。75位高龄的傅女士称,事故发生后,她以为仅是
对于这一起诉,朱先生感到难以理解:“警察来后,她说没事,我赔偿她200元。第二天,她就通知我说骨折。我撞她时应当是右手,她的左手骨折与我没有关系。我们的事故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当时已私了,根据新法规定是可以的,对傅女士的要求我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中发现,朱先生于2003年6月24日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3日。据此,法院依法追加该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私了后咋还要赔钱 原是车祸受害人事后伤情加重 作者:秦民一 宗一多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