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食品存在三大缺陷 儿童食用需小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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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09:3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市场上很多的果冻形态存在明显的缺陷,而且在食用时没有相关的警示标志。”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对正在市场上销售的果冻产品进行了质量调查,结果发现不少果冻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昨天,省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在食用果冻时小心“受伤”。 通过对果冻市场的调查,省消协发现,目前市场上在售果冻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生产厂家应该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否则出现了事故后,生产方难逃其咎。”省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根据《消法》规定,如果生产厂家没有尽到警示的义务,毫无疑问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厂家通过必要的方式作出了警示,依然不能有效地避免产品危害人身安全,那就说明产品结构存在缺陷。因厂家产品缺陷引起的人身伤害,消费者同样可以进行索赔。 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果冻,为避免可能引发的消费事故,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给儿童喂食时,先将果冻分成小块,儿童独自食用时要告诫其不要一口吞下。一旦发现儿童食用果冻被噎住,应及时把孩子头朝下,轻拍孩子背部,设法将卡在气管的果冻取出来,以最快的速度送往医院抢救。国家现有的《果冻生产标准》是从感官指标、理化指标与微生物含量等方面监管果冻生产,而忽略了对果冻的体积形态、外包装是否附加警示语言标志等强制性要求。因此,省消协建议国家应尽快完善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沈消轩 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