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伤员送医院后溜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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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24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周勇通讯员马金浩)“将伤员送进医院后,肇事驾驶员却悄悄溜走了!”昨天下午,余姚交警大队马警官给本报反映了这样一件事情,他指出司机这种做法也是一种肇事逃逸行为,而且后果非常严重,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4月10日凌晨1时20分许,余姚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余姚市人民医院报警,前一天晚上11时许有个被车撞伤的中年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肇事司机却已溜走。民警赶到医
10日早上8时许,涉嫌肇事逃逸的沈某迫于各方压力,终于主动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原来,沈曾于4月9日晚在余姚某娱乐场所唱歌,期间喝了几瓶啤酒。大约晚11时许,他在开车回家经过事故现场时,因下大雨视线欠佳,不慎将一女行人撞倒。见此,沈某立即跳下车,将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伤员抱上车,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在医院,本准备向警方报案的沈某突然想到自己是酒后驾车,便越发害怕。于是,他不但没有报警,反而安慰自己“反正我已将她送进医院了”,随即就开车回家了。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交通事故中类似沈某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警方表示,在肇事之后,沈某虽然有过抢救伤员的行为,但由于他没有及时报警及保护好事故现场,且在将伤员送进医院后又擅自离开,明显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目前,警方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沈某行政拘留处罚,并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