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归产妇所有,知道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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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0:4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对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批复: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昨日,无锡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早有这一规定,胎盘是归产妇所有。 据介绍,卫生部近日在对青岛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医院的产科对这项工作做得较好,与产妇签订相关协议,告知产妇胎盘归产妇所有,不要的话,由医院自行处理。据悉,胎盘有一定药效,可做中药材,也有一定滋补作用,一些需要的产妇在医生告知后拿到了胎盘。不过,也有部分医院并没有将这一规定告知产妇,产妇根本不知道还可以要回胎盘。 (何玉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