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检察院公开宣布不起诉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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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1:34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3月30日,巴青县检察院首次在雅安镇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巴青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吾布、仁增、斯加、其嘎的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布不起诉意见书后,有关人员向雅安镇群众详细介绍案情、国家法律政策,农牧民群众180多人旁听了宣判过程,群众反响强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广焱达曲 (来源:西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