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生怨 恶妇杀夫碎尸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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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5:3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黄国华通讯员朱灿明 本报讯去年2月,发生在漳州市区陆达花园骇人听闻的杀夫案,昨日作出一审判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处被告人郭少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郭少玲供称,其患脑肿瘤多次到上海医治,并做了开颅切除肿瘤手术。因原本夫
去年2月25日中午,夫妻再次发生争吵,郭某供述其尚未愈合的头部因被李某打击,这使得郭的愤怒达到了极点。而后郭趁李午睡之时到楼下一日杂货店买来一把大铁锤,上楼将熟睡中的李某杀死,随后将其肢解抛尸。 同年3月24日,郭少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过多次的医学鉴定,郭少玲被鉴定患有一定的精神疾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