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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首次走近南京公交司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17:43 扬子晚报

  近期,南京公交司机在工作中屡遭无辜打骂侮辱,受到了人们广泛关注。与乘客投诉一般得到解决不同,司机往往无处诉苦,权益受到损害。如何保障司机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4月13日,南京玄武区司法部门和律师来到南京公交总公司,以法律援助的方式与司机交谈,现场解答咨询。

  近两年来,南京公交总公司一方无责任的134起案例中,司机受害程度较重的,有被打
成昏迷、骨折、脑震荡甚至先兆性流产,还有的司机被迫下跪的。这些事件经处理后,司机最高获赔不过5000元,最低100元,还有的因肇事者逃脱而无下文。

  现场9位司机各有被侵害经历,他们最关注的是,在突发事件中如何维护权益。不少司机反映,公司的委屈奖无关紧要,只想讨要自己的尊严。

  玄武区法院陈新娣庭长认为,公交驾驶员身系乘客和行人安全,侮辱驾驶员,不光与文明城市格格不入,而且对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危害。但是驾驶员的维权是个难点。首先,由于乘客的流动性,取证困难,肇事者一旦逃逸,调查就无从下手;而且,只有轻伤以上,公安部门才会介入调查,而目前达到这个程度很少,大多数是对人格的侮辱,也正因如此,司机即使得到部分补偿,心头仍愤愤难平。因此,司机在遭到侵害时,首先自己要谨慎应对,需要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妥善处理。

  维权关键在于取证。玄武区律师事务所的晏兵克律师介绍,司机要相信乘客是站在正义方面的,在关键时刻要信任他们。根据刑事诉讼法,任何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司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要吁请乘客勇敢地站出来评理,请他们配合取证,同时拨打110。司机应常备纸笔,记下乘客的联系方法以备取证。不少司机也证实,确有不少乘客在关键的时候帮助自己叫110或者勇敢地指责肇事者。晏律师还指出,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公司首先应该挺身而出,坚决维护职工的利益。因此,公司应该在这方面多做工作,专门研究如何维权。

  现场还有人建议,可以仿效出租车,给驾驶员安装防护栏;对主动作证的乘客要进行奖励;在车上安装摄像头等等。燕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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