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05年中考体育实施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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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3:57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艳)4月11日,太原市2005年初中阶段学业考试(体育部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明确了参考对象、考试项目、考试时间、计分办法并对考生免考缓考事宜进行了相应规定。
中考体育考试对象为所有参加初中阶段学业考试的考生,考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考试时间定为2005年5月20日至5月28日。应届生体育成绩以30分记入中考成绩总分中。其中学生在校期间考核成绩执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记24分,未达到合格标准记18分,现场考试成绩满分记6分。往届生和外地返并考生考试项目、计分办法同应届生,考生在各县(市、区)招办报名时携带太原市教育局颁发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或“中学生体育合格证”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回各县(市、区)招办存档。对丧失运动能力及患有肾病、心脏病等疾病的考生可予免考或缓考。考试全过程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纪录员、测试组长、监督人员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