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烤鸭触电亡 店方赔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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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6: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去年7月,彭州的周贵俊在烤鸭店伸手拿烤鸭时,接触电烤炉而触电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起诉烤鸭店主汪廷英,要求赔偿包括9个月尸体冰冻费1.36万元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本报曾作报道)。 昨日上午,彭州市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汪延英应该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向死者家属支付各项赔偿费用5.9万余元。家属要求赔偿尸体冰冻费的主张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周贵俊在去年7月15日触电身亡,当天便送往殡仪馆冷冻至本案首次开庭(今年3月15日)。开庭当天,周贵俊家属的诉讼代理人要求被告承担1.36万元的尸体冰冻费。法院认为,这属于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变更诉讼请求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本案的举证期限在开庭前就到期了,因而法院未能支持死者家属的主张。 庭审中,被告汪延英辩称,周贵俊自己将手伸进电烤炉拿烤鸭才触电的,周贵俊自己也有过错,所以应该减轻烤鸭店的责任。 彭州市法院审理认为,周贵俊是消费者,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死者并不知道烤炉带电,只要烤鸭店不能证明死者是故意想触电,烤鸭店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判决做出后,被告汪延英表示,她将依据该判决对烤炉的经销商、金牛区某机械设备经营部提起新的诉讼,弥补自己受到的损失。据了解,这家位于五块石商贸大道一段的经营部已经改头换面。郭佳本报记者杨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