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重罚色情迷信短信 “拇指文化”带上紧箍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7: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郑州四月十四日电(何晓聪)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士今日在此间介绍说,针对“短信污染”,河南省今后将加大对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姓名解析”等不良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经营者的管理力度,对违反规定、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实行重罚。 据了解,近年来,手机短信正在成为继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影响人们的生活和
据悉,河南省出台的这些规定包括:一是禁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印刷品等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的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二是要求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广告中必须清晰标明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