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拿“优惠证”讨便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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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0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鸣霄)拥有4个精品屋、雇工12人的一个体户,近日手持《再就业优惠证》要求免交各种费用。在市工商局红博分局,经常有这样的“大款”来讨优惠待遇。据统计,在红博分局管辖的两个大型市场内仅有8人符合再就业优惠条件,却有35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持证者多是资产超百万元的大户。 按有关规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可享受免税3年,免工商
据了解,在认定《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有关程序中,一些地方存在着企业不负责任随意盖章、有关部门把关不严、既不公示也不核实等现象。业内人士认为,有关部门应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