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中校”与重点高中一同填报志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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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0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本报记者)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对民办公助学校(校中校、分校)录取工作进行重大改革,改变以往考生自己到校报名的方式,实行与省市重点高中一起填报志愿,按各校招生比例投档录取。 近两年,依托名优高中,民办公助学校已逐渐成为渴望优质教育的学生和家长们的择校热点。按招考部门以往规定,省市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提档录取是在省市重点高中统招
今年,教育主管部门在对全国14个大中城市2004年中招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考生家长的迫切要求,决定规范我市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录取办法:对重点高中民办公助学校招生实行计划公开,考生要与重点高中一起填报志愿,录取时以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取满为止。 另悉,去年我市高中增加统招生计划1000多人,今年中考将在去年基础上,继续扩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招生人数,比例为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