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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占房 小心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8:3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靳曼 实习记者 周艳涛)昨日,省级单位清房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张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夫妇双方如果有多占住房的现象,即便是真的办理了离婚手续,也要清退多占的公有住房。

  据介绍,在清房过程中出现过有两套房屋的夫妇弄虚作假,采取假离婚的方式试图多占住房。对此,张阳表示,对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已经有两套公有住房的,经核实后,
按多占公有住房论处。要先清退后来取得的那套住房或按市场价格处理,然后按照清房政策规定,超面积部分,夫妇双方各承担一半以市场价加价处理。省清房办有关人员表示,如果采用假离婚的方式骗取房屋,不但要按清房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有可能负法律责任。同时,省清房办工作人员还提醒,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弄假成真的案例,不要为了多占一套住房而毁了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

  此外,对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只有一套住房的,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另一方在单位分配了一套住房或参加了单位的集资建房,经核实后,按照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就父母已经去世子女如何继承住房的问题,张阳表示,父母住房属于没有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属于已按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并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要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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