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额谈不拢消协不易调解 公众场所失窃维权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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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王体年胡岳元报道:经过省消协有关人士几番调解,张女士和某大商场方面昨日仍没达成一致意见。省消协工作人员感叹:公众场所失窃维权,难! 据省消协消费指导部有关负责人介绍,4月9日,武昌张女士去某大商场购买衣服,试衣服时,她顺手将手提包挂在试衣间外的衣服陈列架上。试完衣服时,她才发现手提包不见
张女士立即报案,随后又到省消协投诉。由于张女士和该商场方面在赔偿金额上产生了较大分歧,虽经省消协多次调解,目前仍未达成一致。 省消协消费指导部负责人介绍,近期已接到类似投诉近300起,涉及医院、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而这类纠纷处理起来往往很棘手。 该负责人说,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在公众场所被盗,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可是,公共场所被盗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纠纷问题,还牵扯到刑事犯罪问题。而据我国司法程序,消费者发生财产损失,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这样操作难免耗时耗力,消费者一般不愿较真下去。但是如果刑事责任不能确定,经营者和消费者在财产损失的认定方面往往会有分歧(比如消费者到底损失了多少财物),消协调解也往往难奏效。 为此,省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在公众场所看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同时,商场、酒店、宾馆、医院等公众场所也应在店堂内悬挂必要的安全警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