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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经理百万公款炒股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27 沈阳今报

  高璇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沈阳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副经理李树秋,利用负责本单位财务之便,私自挪用110万元公款用于炒股和还债。日前,沈河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树秋有期徒刑11年。

  想发大财“炒股专家”栽了

  李树秋今年50岁,加入沈阳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后从营业员干起,一步一步,13年后,升任营业二部的副经理。因为在证券公司工作的耳濡目染,成了炒股的行家,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炒股、炒证,以亲属的名义开立了股票资金账户,曾经获利近百万。

  2000年10月,为了发大财,他借了100万元炒证券和股票。这次“专家”不但没有挣钱,反而亏了几十万。一年之后,借款到期,连本带利的巨大数目让李树秋非常为难。

  铤而走险挪用百万血本无归

  2001年10月18日,东陵区某兽医站的站长老于找到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欲购买为期一年、年息8%的代保管高息债券,正为还债发愁的李树秋如同遇到了救星,赶紧给老于办理了相关手续,开了收据。

  但100万元资金却被他用来还了借款和继续炒股。“我就是一时失手,有了钱咱继续干还怕翻不了身?等钱赚回来再入账,也没有人知道。”李树秋这样安慰自己的不法行为。

  不过,“专家”的账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亏损却越来越大,一直拖到2002年10月18日。让李树秋感到侥幸的是,这次兽医站并没有取回本息,而是又入2万元,连8万元利息一起购买了110万元的高息债券。又过了一年,债券到期,李树秋依然没有翻身,只好自掏腰包8.8万元作为利息,交给兽医站。

  这期间,李树秋炒股的结果是血本无归。拖不过去自首获刑11年

  2004年4月,李树秋买断工龄离开单位。当年9月,兽医站想在到期后将本息全部取出。“给他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可把我们急坏了,100多万啊。后来托关系终于找到他,和他约了几次,他不是出差就是开会,总是有事。”

  同时李树秋这边如同热锅上的蚂蚁,2004年10月18日,债券到期当天,实在拖不过去的李树秋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树秋身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巨大,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及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李树秋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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