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时没能拿到学位证书 作弊大学生两告母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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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09:5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南京某大学一本科毕业生,因考试作弊受处分,毕业时没能拿到学位证书。去年,他以学校行政不作为告到白下区法院,法院一审判令学校重新审核他的学士学位资格。近日,该学生因审核后仍没有学位,便以审核违法为由再次将母校告上法院。 状告母校的学生名叫白强(化名),2003年2月,他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校方严重警告处分。同年期末考试中又因考试夹带纸条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2004年6月白强毕业
作弊学生没有学位,学校的理由是,该校《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考试作弊的,都不授予学士学位。“法律并没有规定考试作弊不能获得学位。”白强说,他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我国《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所规定颁发学士学位的条件。既然如此,学校的行为就是行政不作为。他因没有学位证书,去年一直找不到工作,至今还在老家常州一公司实习。 2004年8月,白强把母校告上法院,要求校方立即召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他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并授予。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应根据《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对学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虽有权制订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不得超越法律授权范围。而是否有过考试作弊记录和是否受过处分,并非《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授予学位的条件,故判令学校重新审核该学生学士学位资格。 今年3月13日,白强收到了学校不同意授予学位的审核书。因审核书上没有写名具体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白强认为,学校的审核违了法。他再次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将母校告上法院。据悉,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毕业时没能拿到学位证书 作弊大学生两告母校 作者:木子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