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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声中,集资建房浮出水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0:51 温州都市报

  是高价房的冷却剂,还是难以实现的美好愿望?争议声中,集资建房浮出水面2005年04月15日

  本报讯“志同道合者集资,以非盈利方式合作建房,比市场价格便宜30%左右。”———由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发起的个人集资建房计划得到了百多人响应,于昨天下午召开了第一次筹备会,我市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就此浮出了水面。这个计划会成为高价房
的冷却剂,还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美好愿望?面对争议声,个人集资建房给人们留下了一串悬念。

  此前,赵智强向有关部门提交的一份报告中表述,温州市场营销协会愿意牵头招纳一批“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拥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开展个人合作建房。

  消息一公布,就得到120余人响应。“看中的就是这30%的优惠”,蔡先生报名参加集资建房是在一周前,他说儿子已经到了适婚年龄,但市区超过9000元/平方米的房价令他一家人望房兴叹。教师沈阿姨一直在外地工作,退休想回温州安度晚年,但靠工资攒下的积蓄去购房显然有困难,她“希望有关部门能支持促成这事”。

  赵智强表示,在他的设想里,个人集资建房至少可以节约影响房价因素中的资金利息、开发商利润等多项费用,估计比同地段商品房的市场价便宜30%左右。

  “市场营销协会牵头此事,是否能得到一笔利益资金?”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赵智强坦率地表示,参照外地的做法,初步设定将以总造价的2%奖励给营销协会和第一批出资人。“如何确保房价比市场价低?”、“假设出现烂尾楼怎么办?”、“共同资金如何管理”等诸多问题,在昨天会议上,报名者也提出了诸如此类疑问。

  对于个人集资拿地建房,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表示,个人集资建房靠政府划拨土地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只能通过招投标形式拿到土地。

  “只要合法拿到土地,该地块符合建设住宅的相关前提条件,比如有规划许可证等,那么该地块就可办施工许可证。”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建设的房子是自住,而不拿到市场去销售,那么个人集资建房的开发资质是不审查的。

  个人集资建房的话题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都有一批呼应者。但在有关人士眼里,集资建房还是个“乌托邦”式的理想。温州市建设局房开处处长李祥川指出,个人集资建房必须解决三方面问题:一要与正规房产公司竞争拿地块;二是除自筹资金外还需一笔可观的银行贷款;三要具有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能力。

  持同样看法的还有市房管局市场处的王庆基,他说集资建房的成本不仅体现在住房的工程建设成本,在项目的整个运营过程中,还有其他隐性成本,包括建筑设计的精确性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等引发的风险成本。因此,整个项目必须要有专业的开发技术和管理能力,还需要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据悉,个人集资建房联盟目前已经成立了“购地小组”,收集市区地块信息。他们还将采用成立房开公司或委托房开公司的方式具体运作建房事项。叶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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