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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大厦被法院贴封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37 北京日报
博兴大厦被法院贴封条(图)
  本报讯(记者张靖通讯员郭京霞)昨天下午,受最高法院指令,市一中院对位于海淀区的北京博兴大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中院副院长肖龙亲自带队,10余名执行法官、20余名法警经过3个多小时努力,给大厦贴上了封条实行强制监管。

  执行人员来到博兴大厦后,就地清点、封存物品,并要求无关人员立即撤离。为保证就地封存物品的安全,现场共使用了60多张封条,并在每一个房门上安装了一把新换的锁。

  经过一中院执行人员的耐心说服和法制宣讲,30余名留守人员顺利撤出大厦。

  据悉,博兴大厦由北京博兴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建、管理。该公司在筹建博兴大厦过程中,以合作开发大厦为名进行了大量融资,并以公司为经济背景,为其关联公司进行了多起担保,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涉及到北京一中院、安徽合肥中院等多家法院的7份生效判决,共拖欠4亿余元债务。王文波摄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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