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大厦被法院贴封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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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37 北京日报 | ||||||||||
执行人员来到博兴大厦后,就地清点、封存物品,并要求无关人员立即撤离。为保证就地封存物品的安全,现场共使用了60多张封条,并在每一个房门上安装了一把新换的锁。 经过一中院执行人员的耐心说服和法制宣讲,30余名留守人员顺利撤出大厦。 据悉,博兴大厦由北京博兴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建、管理。该公司在筹建博兴大厦过程中,以合作开发大厦为名进行了大量融资,并以公司为经济背景,为其关联公司进行了多起担保,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涉及到北京一中院、安徽合肥中院等多家法院的7份生效判决,共拖欠4亿余元债务。王文波摄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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