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律师为3820元会费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7: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日,浦口区一位律师与原执业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打起官司,索要事务所注销前自己交纳的一笔3820元律师会费。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原告身为律师却搞错诉讼对象,这是怎么回事呢?

  张院生是浦口区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3年5月,张在南京金长江律师事务所执业时委托事务所交纳3820元律师会费,当时该事务所负责人是刘波。同年年底金长江律师事务
所被主管部门撤销。张认为金长江律师事务所未将会费交给相关单位,此后多次找刘波要求退款皆被拒绝,于是将刘波告上法庭。昨日,法院认为,金长江律师事务所是个人合伙性质,当年散伙后一直未明确债权债务的继承人,刘波在收条上的签字是职务行为,由于被告主体有误,驳回张院生的起诉。

  昨天的庭审上出现有趣一幕:被告刘波认为张院生原为金长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散伙后正是因为张不承认自己的合伙人身份,因此一直无法清算财产,张院生则强调“合伙协议”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签的,从头到尾自己都不是合伙人。庭审结束后,张院生面对记者采访时还在叫委屈,表示将提起上诉。(国强 浦勇 小磊)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