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建筑工地须设立“文化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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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0:5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文锦实习生畅雪娟)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城乡建委获悉:从即日起,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长安等8个区,以及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的所有沿街建筑工地必须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创卫”责任制,并设立“文化墙”。 随着西安市“创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西安市城乡建委对建筑工地的“创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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