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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发出通知:河北省旅游景点“五一”不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1:4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红;通讯员郭嘉)日前,社会上传出一些旅游景点要涨价的消息,本报曾给予关注。对此,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五一”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严禁趁旅游、消费旺季乱涨价。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五一”期间的市场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市场要加大巡查,检查重点包括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公路客运价格、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五一”前后是旅游的旺季,各地一律不得提高旅游景点门票的价格,保持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稳定。

  省物价局在通知中强调,3、4、5三个月各地一律不得擅自出台或变相出台任何提价项目,要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办事,不得越权变动价格,不得越权发布价格变动信息。

  “五一”期间,各地要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对市场价格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一旦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及时启动价格干预预案。对重大价格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应对措施。

  为加大检查的力度,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严格值班制度,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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