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刀砍继父 继父庭审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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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龙泉法检记者黄庆锋)龙泉某中学14岁的初中生魏嵩(化名)在同学家过夜不回家,继父要求他写下保证,“不再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不久魏嵩又在同学家住了一晚,继父非常气愤,对魏嵩实施了罚跪的惩罚。感觉自尊心受到伤害,魏嵩用乱刀砍杀继父,致其失血性休克,身受重伤。昨日,龙泉驿区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魏嵩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我一时冲动,我很后悔。”在昨日的法庭上,魏嵩泪流满面,他说继父一直对自己很好。其继父也来到了庭审现场,称已原谅了魏嵩,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法庭审理后,考虑到魏嵩是未成年人,而且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