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政委受贿30万替人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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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胡姝婷记者徐建)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五支队政委魏乾根知法犯法,涉嫌受贿30万元替人洗罪,14日被押上法庭,在重庆市中院接受公开审理。作为一名一级警督,在司法机关工作20余年,却犯此大错,魏乾根表示“后悔莫及”。 2003年9月,毒贩宋国华因贩卖海洛因900余克而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使丈夫能逃脱法律制裁,宋妻刘某四处通关系,后来认识了担任市公安局刑警五支队政委的魏乾根,魏乾
收到30万“辛苦费”后,魏乾根先后找到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和重庆市高院等一些部门说情,谎称宋国华是自家亲戚,希望能对宋做罚款释放处理或将死刑改判为死缓。但魏的违法请求均遭拒绝。最终,宋国华被执行死刑。事情没办成,刘某很是生气,于是拿着魏亲笔签名的30万元借条要求还钱。可此时的魏乾根早就将钱挥霍得所剩无几,最后东拼西凑只还了13.8万。 在侦查机关审理另一案件主谋周某的过程中,知情的周某为了立功减罪,将魏乾根的罪行全盘供出。 14日上午在法庭上,魏乾根没请辩护律师,一切由自己“代理”。当被问及他是否知道“借”到手的30万元就是“办事辛苦费”时,魏辩称当时他喝酒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刘叫他签他就签了。到后来面对种种铁证魏不得不低头。 “我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犯法,现在后悔莫及,但为时已晚,唯有接受法律的处罚……”庭审接近尾声,魏低下了头,一扫过去的“威风”,声音低沉地陈述道。重庆市中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