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告赢村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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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6:5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川 实习记者 邓飞帆)考上大学后户口被迁至就读高校,西安市新城区自强村便停止了其村民待遇。现年26岁的女研究生谢冰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和村委会第二小组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宣判谢冰胜诉。 谢冰家住西安市新城区自强村二组,其父母均系该村村民,她1998年前一直享受正常村民待遇。1998年,谢冰考上西安市东郊某大学,其户口也迁入这所学校。2002年谢冰又考
西安市新城区自强村村委会、该村第二小组在法庭上辩称,谢冰身份已不再是村集体成员,不能享受村中分配款。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以原告考上大学转走户口为由拒绝支付土地分配款于法无据,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自强村民委员会及该村第二村民小组支付原告土地分配款3000元。两被告未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