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捅死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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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7:5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15日讯 青年刘某和同伙结伙抢劫,捅死行人,还骑着摩托车抢劫女青年,最终被警方抓获,近日,市中院作出判决,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0元。 2004年7月21日13时,青年刘某和两个同伴预谋抢劫,拿着砖块和刀子来到城阳区银河路洼里村东等候,拦住路过此处的男子王某,争执过程中,刘某持刀捅伤王某胸部和右腹部,最终导致王某肺肝肾等多种脏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第二天21时30分,刘某和两个同伴骑着摩托车来到城阳区流亭苇产村西南公路上,劫取女青年曲某装有现金1800多元和手机等物的手提包,后分赃挥霍。(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