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儿子成筹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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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9:2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轩辕海 【金陵晚报报道】 妻子告到法院要求离婚,而封建的丈夫认为“儿子只能跟着爹,妻子只是个外人。”于是,他以儿子抚养权相要挟。 蒋家森、花金兰于1997年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2001年3月,儿子蒋小军出生
2003年,蒋家森提出离婚,但考虑到儿子还小,花金兰在努力挽回这段婚姻。可是一年多来,蒋家森不仅没有一点改变,反而对他们母子不闻不问。于是,寒了心的花金兰告到了法院,主动要求离婚。 庭审中,蒋家森以儿子的抚养权相要挟,否则就不同意离婚。他说:“儿子是蒋家的种,蒋家的根,不能由外人带走。就是按农村习惯,儿子也应当由老子养最为合适。” 溧水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均起诉离婚,证明双方都有离婚的愿望。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称如儿子不归其抚养,就不同意离婚,显然此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原、被告产生矛盾后,孩子一直随原告生活,母子感情较深,如改变其生活环境,将对蒋小军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儿子蒋小军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150元直至蒋小军18岁。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