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 10条纪律 8小时以外约束检察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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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9:27 每日新报 | ||||||||
宫伟矫健铁安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矫健铁安】继上周通过新报推出网上举报违纪检察官的专门网站后,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为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力度,又对检察官8小时以外的生活提出10条纪律。
近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按照高检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要求,在全院提出,检察干警要自觉严格地监督管理好自己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该院在全体干警中特别提出,检察干警不准涉足和参与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及异性按摩和赌博;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或提供的娱乐活动以及收受礼品;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准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者接受上述人员的宴请、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可支付凭证和提供的娱乐活动;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外单位及其人员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泄露案情或为当事人打探案情;不准私自办理或干预案情等,凡涉足上述问题,将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