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老板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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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9:5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打假、反盗版已经从打击生产商转向打击销售商,连文具店老板也要当心,卖卖贺卡也可能坐上被告席,还得赔钱。昨天,黄浦法院对3起销售复制贺卡的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后,主审法官提醒小商品经营者:进货要走正规渠道。 韩国知名贺卡生产商投资设立了巴伦森卡片(上海)有限公司,专门生产、销售贺卡、文具、纸制品。去年11月,该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不少仿冒该公司的贺卡销售,其中某文具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贺卡设计系抄袭,因此认定何小姐等3人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应停止销售4款侵权贺卡,并分别赔偿巴伦森公司5500元、3000元和3000元。 案后,巴伦森公司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那些复制、仿制贺卡大多来自小商品市场,很难举证调查,只能告销售商,给他们提个醒。主审法官也提醒销售单位要尽注意义务,应从正规渠道进货。记者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