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没事回家身亡 法院:公交公司承担80%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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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09:5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一老汉骑电瓶车与公交车相撞后,看上去没受多大伤,便朝公交司机挥挥手回家了。然而到家后没几天便撒手人寰。老汉的家人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 去年3月18日中午,69岁的葛老汉骑着电瓶车回家。当行驶至网板路时,一辆公交77路车与他发生了相撞。倒地的葛老汉从地上爬起来,摸摸被撞到的头,发现破了点皮,便对下车前来看他的司机郝某挥挥手,大度地说:“不怪你,你走吧。”于是,葛老汉继续前行回
据葛老汉家里保姆回忆,到家后10分钟,葛老汉突然说头晕,很快就昏了过去。老汉被送往医院后,院方很快诊断为颅脑外伤,并立即展开了抢救。然而几天后,医生对老汉的儿子说:“把老人带回家,尽尽孝心吧。”3月27日,葛老汉去世。 事发后两天,老汉的儿子去了交警大队报警,但是因为现场全无,交警在作了询问笔录后根本无法作出认定。老汉的家人认为,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那次碰撞,公交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士分公司和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9万余元。 在法庭上,被告认为葛老汉的身亡很难说与那次碰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公交公司不该承担责任。 被撞后没事回家身亡 法院:公交公司承担80%责任 作者: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