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首例房屋拆迁工程招标 一拆迁公司竟成招标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1:26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骆展胜)4月15日,桂林钢厂厂房拆除工程招标在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如约举行。上午9时,来自广西区内外的20余家竞标单位500多人齐聚这里,但是,参与竞标的单位等来的却是一句“今天不能开标,择日另行通知”的答复。数百名情绪激动的竞标人围在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不走,要工程招标单位给“说法”,此种局面也意味着桂林首例房屋拆迁工程招标被迫“流产”。
记者赶到现场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竞标人气愤地说:“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好像是在耍我们,这是第二次告诉我们择日开标,第一次开标也没有按约定的时间执行,也不给个说法,我们往他提供的账号里转了100万元保证金啊,我们越来越担心保证金的安全。”代表南宁市政工程总公司参与竞标的邓先生则显得相对冷静,他说他为了这次竞标,提前一个星期来到了桂林,保证金也交了,差旅费也花了,“现在,100万保证金今天也退不了,我回去怎么交差?”随后,记者辗转找到了招标单位的负责人、桂林市桂兴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某。张无奈地说,他们是受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主持招标的,造成无法开标的主要原因是,“招标条件”中规定的8条要求,经桂林市公证处审查后,没有一家全部符合条件。记者从他们提供的相关招标公告中看出,3月31日,该公司以“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名义发出的一份招标文件上,“招标条件”只有5项要求,但4月7日同样的文件上“招标条件”却变成了8项。其中,最主要的是增加了“拆除爆破设计证书”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两项,有竞标人称“拆除爆破设计证书”压根就不存在。张自己也承认,就目前的拆迁企业资质而言,这两项条件都能达到的几乎很难找。 招标单位先后发出的两份邀标文件上“招标条件”前后不一,但并没有告知所有的竞标人,竞标人只能按招标单位的要求“要报名竞标,必须先打100万元进桂兴公司规定的账号”。于是,有来自南宁、柳州、深圳、钦州和桂林本地共20多家竞标人,先后向桂兴公司提供的账号转款,合计金额超过了2000万元。 针对少数竞标人情绪几近失控的被动局面,招标单位不得不紧急召开会议磋商。在磋商会的间隙,记者采访了桂林市监察局一位负责人,他态度坚决地指出,该项工程招标由桂兴公司来主持,显然“主体不合法,必须马上纠正”。这位负责人还说,一项拆迁工程要竞标人每家交100万保证金,完全是随意所为,没有按《招标法》的规定办事。 下午5时许,就事态的发展结果,记者再次采访了桂兴公司经理张某。他告诉记者,桂兴公司已退出了招标人资格,当天有3家竞标单位拿走了各自的100万元保证金,其他竞标人的保证金将从下周一开始陆续退还。 据悉,该项目的招标将由桂林市招标站按法律规定程序重新“公开、公正地进行”。 作者:骆展胜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