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咬人成抢劫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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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1:54 今晚报 | ||||||||
本报讯本想入户行窃,捞笔不义之财,哪知事主家中只放了6元钱。就在作案男子欲离去之时,却又偏偏被事主撞了个正着。在被扭送公安机关过程中,该男子欲逃脱竟将事主手指咬伤,由此,盗窃转为抢劫,作案男子最终因这6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王某今年27岁,重庆人,无业。2001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2002年因盗窃被劳教。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他人轻微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不受侵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孙启明 邢泉 西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