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没能要到装修钱 诬告养父母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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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15:3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王莉 李祥琼 记者周明杰) 被养父母从三个月大养大后,吴彦不仅没有感恩,反而因为养父母没有给她装修的钱,就诬告养父母对她强奸。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今天通报:检察院已经以“诬告陷害罪”将被告人吴彦移送法院审判。孟某与吴某两夫妇膝下无子女,遂将一个仅有三个月大小,欲被其父送人的女婴抱回北京收养,取名吴彦。在夫妇俩的精心培养下,吴彦顺利完成了职高学业,找到工作并结婚生子。后因家庭婚变,吴彦带着几岁的女儿,回到养父母家中,靠着二老的退休金生活。
2002年底,吴彦在准备再婚时,向养父母索要装修费用未成,便心生恨意。2003年1月到2004年9月,吴彦分别谎称养父与养母合谋对她实施强奸,谎称养父私制、私藏枪支,制造假币等行为,先后四次报案,对其养父母进行诬告。经警方调查,吴彦所举报情况实属捏造。吴彦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其故意捏造情节,蓄意诬告陷害养父母的犯罪事实。(文中犯罪嫌疑人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