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分手后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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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平阳籍男子任某与女友感情破裂后,两次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日前,平阳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对任某提起公诉。 2003年,任某与女友黄某感情破裂。2004年11月,任某将黄某叫到其暂住处,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一个月后,任某再次提出性要求,遭到黄的拒绝,任某便用螺丝刀敲伤黄某,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
检察机关认为,任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涉嫌构成强奸罪。 祖坚 王小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