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16名保安14人是贼,让人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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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陕西延安东关一住宅小区的居民入住不到一年,几乎每家的地下室都被窃贼“光顾”过。公安部门由于侦破一起杀人案,导致小区内多起盗窃案水落石出:小区16名保安除刚来的2人外,其余14人都是贼。(4月14日《北京娱乐信报》) 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该保安队不仅有自己的偷盗“头目”,而且有自己的固定据点———专偷自己辖区住户的财物,而且形成了一条龙服务———保安偷到东西,半夜三更一个
这事听起来像天方夜谭,其实仔细想想,又觉得发生这事并不奇怪。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保安人员由公安部门的保安公司派出,他们既要负责业务培训,也要负责人员管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保安公司除了简单的业务培训以外,管理以及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可说是一片空白。保安人员到岗之后,用人单位本应责无旁贷地加强管理,保安公司和它的上级公安部门也应加强跟踪监管,但由于用人单位和派出单位互相存在着依赖思想,这些到岗后的保安人员实际上成了“几不管”人员;至于自己从社会上招聘的“黑保安”就更不用说了,素质低下不说,有的甚至是刑释解教人员或社会上的有劣迹人员,这些人一有机会很可能就会“旧病复发”;再加上保安这个岗位身份特殊,实施犯罪就更方便了。 负责维护一个小区安全,协保一方平安的保安队,最终成了小区内“最不安全”的因素,这个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好好深思。 涂豆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