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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打欠条无奈把钱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7:31 哈尔滨日报

  哥哥向人借钱,妹妹出于好心,随便替写了一张欠条。没想到,就为这张欠条,妹妹被告上了法庭,不但输了官司,还得替哥哥偿还欠下的债款。这次“教训”让韩女士深知,欠条可不能随便写。

  出于好心写下欠条

  据韩女士介绍,2003年9月的一个晚上,韩女士全家已经入睡。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她们全家人。打开门,韩女士的朋友庞女士和她的丈夫刘某闯了进来。刘某开口便问韩女士,是不是向庞女士借钱了。“借钱?”一头雾水的韩女士干脆回答,从未向任何人借过钱。韩女士话音刚落,刘某就抄起韩家的一个水瓶向庞女士打去,一边打一边喊:“你跟我撒谎,今天我非要了你的命。”韩女士立即明白了状况,两口子一定是因为钱的事来找她的,可她没向庞女士借过钱也是实情。这时,躲在她身后的庞女士哀求道:“你就承认我借给你钱了吧!”韩女士犹豫不绝,刘某仍在不依不饶地打着庞女士。见庞女士抱着她的腿泪眼涟涟地求着她,让她承认“借钱的事”,韩女士出于好心向刘某承认了。空口无凭,庞女士又乞求她写一张欠条,好“骗”过刘某的眼睛。韩女士只好写下了“向韩借钱8万元”的字样,双方还签了字,风波终于平息。

  欠条引来8万外债

  2004年初,刘某找到韩女士让她“还钱”。韩女士苦笑,这明明是帮朋友忙,咋还把自己真搭进去了?把刘某打发走后,她便给庞女士打了电话,这才明白事情原委,原来,2002年8月,韩女士的哥哥做买卖急需8万元钱,四处借不到钱,就找到了妹妹的好朋友庞女士。庞女士顾及友情,便从自家的存折上取出了8万元钱借给了他。庞女士以为丈夫从来不管存折的事,借钱的事不会被发现。没想到细心的丈夫竟然发现了存折上的缺口,而这时又找不到外出做生意的韩某还钱,庞女士担心丈夫误会又不敢说出真相,只好说是韩女士借的。

  韩女士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对刘某上门催债只好一推再推。可她万万没想到,2004年7月庞女士以“欠钱不还”为由,将她推上了被告席。

  写欠条就要负法律责任

  明明是哥哥欠的钱却要自己来还,韩女士一气之下把在外做生意的哥哥找了回来。哥哥回来后,承认了向庞女士借款8万元的事实,但现在手头紧凑不齐这笔钱。

  虽然真正的借款人是哥哥,妹妹只是应急才写下欠条,但是南岗法院认为,韩女士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够理智地判断和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共同生活规则,能够正确认识行为后果的性质及对自己的影响,她为庞女士出具的欠据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尽管其兄是真正的借款人,但是他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否认表明韩和庞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韩与庞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韩女士拖欠庞女士借款属于过错行为,借款8万元应予偿还,案件受理费2910元,由韩女士担负。

  姚波 本报记者 王浩 周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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