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年审 加油站掺假要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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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9:1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4月16日讯 (记者 王任辉 通讯员刘力朱文凤)记者今天从淄博高新区获悉,从4月15日起,淄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淄博高新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现场年度审核,对年审中发现存在诸如经销合成油、土炼油和混配油等劣质油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将进行查处,本次年审将于4月20日结束。
这次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的主要内容有:是否符合加油站专项规划的要求,是否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是否符合国家土地、规划、消防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其经营设施是否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证,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加油站管理和运营相适应的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技能。 据了解,在年审期间,凡是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将被查处:未办理预核准批复手续而擅自进行新建(或扩建、改建、迁建)的加油站,与上级批复规定不符的加油站,经销合成油(或土炼油和混配油)等劣质油的加油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偷税漏税的加油站,低价倾销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加油站。本次年审从4月15日起,将于4月20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