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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撞倒行人后狂拖20公里路边抛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09:57 新桂网-南国早报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4月15日凌晨,在国道322线桂黄公路兴安段,一辆大货车撞倒一行人后,趁夜色逃逸,将挂在车后轴上的受害人狂拖约20公里后抛尸于草丛中,企图灭迹。兴安交警仅用1个小时就破获这起罕见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抛尸案。

  4月15日凌晨0时20分左右,兴安出租车司机王某从县城载客沿322国道往南行驶,行至距县城约10公里的严关路段时,发现行驶在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后轴拖挂着一个人,便加大
油门赶上大货车,放下车窗门一边鸣喇叭,一边不停地喊叫,示意司机停车。然而,货车司机却不予理会,继续驾车狂奔。王某立即打手机报警。

  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兴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沿国道322线往桂林方向追击,并将案情通报灵川交警大队和溶江派出所,请求协助拦截嫌疑车辆。溶江派出所民警在马口岭收费站设卡拦截。兴安交警追到马口岭收费站,未发现嫌疑车辆。与派出所民警商量后决定,由派出所民警继续在马口岭设卡拦截,交警则继续往灵川方向追击。兴安交警追到灵川县城后,与灵川交警大队设卡民警汇合,也未发现嫌疑车辆。经分析,此车应未逃出追击范围,民警在返回的途中逐一检查公路两旁的饭店、修理厂等场所。凌晨1时20分,马口岭收费站设卡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FC0191的大货车驶入收费站,车牌尾数正好与报案的相同。民警立即将司机聂某和货车一起带回交警大队审查。在大量证据面前,司机聂某很快就交待了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抛尸,企图毁灭证据的经过。

  原来,4月14日深夜约23时50分,聂某(男,25岁,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驾驶鄂FC0191重型厢式货车满载汽车配件从湖北十堰运往柳州,行至国道322线295公里+400米处时(兴安县城附近路段),撞着一个从左边横过公路的行人。聂某见夜深人静,事故周围又没有人,便驾车往桂林方向逃逸,不料途中被出租车司机发现。但他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驾车狂奔从兴安白竹铺路口驶入白资(白竹铺至资源)公路约一公里的地方,将车停下来查看,发现被撞倒的人挂在车后轴上,已经死亡,遂将尸体抛于路旁草丛中藏匿,然后又驾车返回国道322线,继续往桂林方向逃逸。他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抓获。

  4月15日,犯罪嫌疑人聂某已被兴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吴创宁 赵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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