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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位子刀砍网友 拒查处刺死保安 宣威一小伙被判10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2:10 云南日报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昨日,当拘押于宣威市看守所的小鹏伟(化名)听到法院判决时,双眼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只是为了争个位子呀……”他喃喃自语不久,又抬起头来说,“法官叔叔,我不上诉了,还可以去读书吗?”

  暴力抗法有另案

  去年6月16日晚10时,宣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虹桥分局民警在执行公务中遭遇暴力抗法,治安员小杨被杀伤左胸,请求协助查处。小杨被赶来的120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夜,已被控制的小鹏伟被带回审查。

  经警方提审,刚满17岁的小鹏伟交代了犯罪经过:“当晚我在‘虹鑫网吧’上网时,被两名穿警服的人叫出来,说找我到派出所问点事。因我前几天在网吧杀伤过网友,警察找我反正不会是好事,遂用身上的匕首朝拖我的‘假警察’乱捅……”经法医鉴定,治安员小杨系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为争座位砍网友

  经警方深审,小鹏伟交代了砍伤网友小伟的经过:“同月12日晚,我到‘虹鑫网吧’玩耍,见平时我坐的位子上坐着网友小伟,就叫他起来,随即发生争执。抓扯中他还不服气,便被我用匕首砍了几下,后被人劝歇。”

  经法医鉴定,小伟的伤为轻伤。犯案后,小鹏伟在家里和朋友处躲了两天,见没有事,以为小伟和网吧老板怕事,没有报案,便又到“虹鑫网吧”继续上网。

  懵懂少年悔已迟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认定其作案时不满18周岁的事实。法庭审理中,被害人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小鹏伟的父母与被害人家属自愿达成协议,小鹏伟的法定代理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6000元,并主动当庭履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伤害小伟不能作为犯罪后果,医院救治不及时等,要求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曲靖中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12日晚上,被告人小鹏伟(1987年1月出生)与小伟在“虹鑫网吧”发生吵打中,小鹏伟用刀当场将小伟砍成轻伤。同月16日22时许,宣威市公安局虹桥分局民警李某与治安员小杨在巡查小伟被伤害案时,小鹏伟竟暴力抗法,造成治安员小杨失血性休克死亡。

  该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惧怕罪行暴露,又暴力抗法持刀致办案治安员死亡,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据此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区鸿雁(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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