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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残狂徒昨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15:36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 (杨力 记者刘晓峰)15日上午8点10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会,宣布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犯朱某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会后,朱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朱某绰号“二桩子”,捕前住在岫岩农村。他曾在黑龙江哈尔滨暂住过一段日子。那时,他看同在一个小区的贾某某有钱,便与另一人预谋后于2002年12月27日下午3点
多,到贾某某住处将其按倒并捆绑,抢得人民币200余元、信用卡2张。朱某又逼贾某某说出信用卡密码,在与同伙从储蓄所取出人民币1万元后,返回屋内用绳子猛勒贾某某颈部致其死亡,并将尸体肢解,将装入编织袋的尸块弃于路边铁箱内,所抢现金均被二人挥霍。

  据查,朱某还自行及与他人结伙,抢劫、盗窃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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