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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遗嘱夺不走他的抚养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4: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侯先生称,因感情不和,2001年他与前妻协议离婚。考虑到孩子才2岁离不开母亲,他同意孩子由前妻抚养。去年11月份,前妻不幸因病去世,她在遗嘱中称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父母,孩子也由父母抚养成人。侯先生想讨回孩子的抚养权,均被老人用遗嘱挡回。“难道有了这样一份遗嘱,我就真的没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了吗?”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鸿魁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前妻去世后,侯先生就成了孩子的第一抚养权人。前妻在遗嘱中将孩子的抚养权留给其父母,显然与《婚姻法》相关规定相悖,应属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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