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同意补偿标准我不办住宅用地许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21 哈尔滨日报 | ||||||||
记者 李洋 本报讯近日,道里区太平镇农民赵庆云向本报反映,他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只因当年与镇领导发生争执发病,没有同意镇政府的补偿条件,如今镇里竟以此拖着不给办用地许可证。
据赵庆云介绍,去年8月,他家打算在太平镇盖一所住宅,到太平镇的新农土地所办理手续,直到如今也没音信。赵庆云找到当地土地所工作人员焦立明。焦说,因为赵庆云还没有同意镇里的补偿办法,所以这个许可证暂时不能批。原来,赵庆云在1974年因和镇干部发生争执,身有残疾的赵庆云发病。为此双城县政府下发了补助赵庆云生活的文件。文件中规定:政府将出资补助赵庆云今后的生活。但到2001年太平镇政府却只同意按照低保标准给老人补助,对文件中规定的医药费也不打算继续报销,老人没有同意这个补助标准。于是,赵家正常申请建设用地的许可证也受到株连,经过6个月也没有被镇土地所批准。 记者采访了新农土地所的焦立明,据他介绍,他们已经批准了,许可证送到区土地局。为此,记者又询问了道里区土地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收到新农土地所转发过来的《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