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可抗300年一遇洪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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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7:42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昨日通过由水利部组织的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内四省、自治区的代表和有关院士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技术审查。 这是我国七大流域中继海河、淮河、黄河、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后第五个通过审查的流域防洪规划。
水利部总工程师刘宁介绍说,两个流域防洪规划是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组织流域内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自治区水利厅共同编制完成的。规划勾画了近期和远景流域防洪减灾保障体系蓝图。 到2010年,辽河流域内沈阳市主城区达到300年一遇防洪标准,抚顺、本溪、辽阳、盘锦市基本达到200年一遇标准,其他城市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松花江流域内哈尔滨、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或基本达到200年一遇,地级以上城市达到或基本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产区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在发生标准洪水时,可保障主要城市和主要防洪保护区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