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上高速买了“全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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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8:33 扬子晚报 | ||||||||
泰兴读者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10日下午驾车送孩子去江阴上学,上了宁通高速公路后,泰兴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递给她一张高速公路的通行卡,等车开到江阴大桥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接过通行卡后就称卡是坏的,并就此要向宋女士收取60元的通行卡赔偿费和305元的宁通高速车辆全程通行费。宋女士告诉记者说,她自泰兴收费站接过卡后就把它放在了一边,一路上根本没有碰过,江阴大桥收费站凭什么认为该卡就是她弄坏的呢?并且,单单因为卡坏了就要她付全程的车辆通行费也不合理。
江阴大桥收费站的张小姐答复说,当天工作人员在接到宋女士的通行卡刷不出任何信息后,就电话联系了泰兴收费站核实情况,从而得知这张卡自泰兴收费站发出时是能刷出信息的,而通行卡到了江阴就刷不出信息,由此确认是人为损坏的。收取的305元钱中,25元是从泰兴到江阴的车辆通行费,其余280元是宁通高速的全程车辆通行费。江苏省物价局、计经委、财政局及交通厅在1999年就明确规定,人为损坏通行卡除收取赔偿费外,还要收取全程的车辆通行费。明健 昕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