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三天换店招引起商家不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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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8:33 扬子晚报 | ||||||||
15日,扬州市宋城名都一些经营者给本报来电,反映当地城管部门突然“武断”地强令他们拆除用得好好的门头、店招与灯箱,统一更换成“城管”指定的店招,并且规定要在三天内完成。此举引起“城内”许多商家的质疑与不满。 据宋城名都的部分商家介绍,他们是去年响应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号召进驻该“城”的。“城内”以经营咖啡、酒吧、中西餐馆者居多。在开业之初,经营者就将各自的门头、
记者接到反映后,随即就拨通了经营者提供的“扬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李局长”的手机,“李局长”说:“我正在外面办公,明天(16日)我们正常上班,你随时可打电话到我办公室。”他并把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告诉了记者。16日上午和下午记者数次致电“李局长”办公室,但均无人接听,接着又多次拨打“李局长”的手机,但听到的是“李局长”手机的新潮时尚彩铃,其内容是:“喂,这不是我在唱歌,这是彩铃,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自己好好检讨,检讨完了我再接电话”。但无论记者怎么使劲“检讨”,“李局长”也没接听记者的电话。本报记者 唐晓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