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车疑犯审讯中跳楼摔死家人要求警方赔偿28万元 法院一审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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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8:4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17日讯(记者文刚)洪某因涉嫌偷盗摩托车被抓获,在审讯中跳楼摔死。其家人认为,公安机关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才导致洪的死亡,为此要求警方赔偿各种损失28万余元。一审法院近日作出的判决认为,洪某挣脱手铐逃跑属其主观故意,由此造成的损害应自行负责。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14日下午,洪某伙同他人在海口市南沙路一售楼处,盗走
洪某的家人认为,龙华分局办案人员在对洪留置期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其从4楼摔下2楼,造成洪的死亡。分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安部关于留置室应当具备安全条件的规定,为此,洪某的家人要求警方赔偿各种费用28万余元。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公安部并未对留置室应具备何种安全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审讯中,洪某挣脱手铐逃跑属其主观故意,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自行负责,故驳回洪的家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洪的家人以逃脱事实不清,安全没有保证为由,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作者:文刚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