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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余元药费难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09:40 生活报

  本报讯因缺少定点医院电脑开具的用药详单,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者无法按比例报销药费。呼兰区康金镇村民无奈地表示,当初参保时,未被告知报销费用的所需条件,结果出了差头。

  据于先生介绍,去年11月,自己的孩子到呼兰区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哈医大二院扶贫病房的高压氧科就诊。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孩子病愈,医药费共计1.2万
余元。因扶贫病房没与医院联网,病房负责人告诉他,只能给其开手写票据和证明。

  今年春节后,于先生持孩子的诊断、病历、药票单据和出院收据到呼兰区康金镇合作医疗部门报销,工作人员初审时发现缺少电脑打的用药详单,拿到呼兰区合作医疗办公室也不能报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规定,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报销,病历、收据、诊断、电脑打的用药详单缺一不可。药票单据和证明材料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记者电话采访了哈医大二院扶贫病房的张主任。他说,扶贫病房是医院专为贫困患者服务的,一般能优惠20%至30%的医疗费,因此病房没有和医院联网,不能开具电脑“用药详单”。于先生之子入院时,没说能报销一事,否则,扶贫病房就不接收了。

  于先生说,他当初到有关部门参加保险时,未被告知没有电脑的“用药详单”就不能报销。(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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